打包機比較廣告不實 被罰10萬元

新捷實業有限公司於YouTube網站上傳「台灣常見電動塑鋼帶打包機特點優劣比較」影片,公平會表示,內容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捷公司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提醒,事業為銷售自身產品在廣告上將其產品與其他同業競爭者的同類產品,在內容、性質、功能等項目上作比較,如果資訊正確,固然有促進消費者選擇的機會,但在此同時事業製作比較廣告時應更謹慎小心,注意廣告呈現方式、宣稱及所引用資料是否與事實相符,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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