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白球出事 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接受客戶招待 北檢依《銀行法》起訴

【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涉在2011年擔任兆豐金董座期間,帶著時任兆豐銀行敦南分行經理陳世明,接受貸款人台灣海路運輸集團(Taiwan Maritime Transport,簡稱TMT)負責人蘇信吉的招待搭乘私人飛機前往馬來西亞打小白球,連親人也一同前往,遭北檢11日以涉嫌《銀行法》35條「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或其他顧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起訴蔡、陳2人。

據檢方調查,台灣海路運輸集團負責人蘇信吉為籌措向韓國定作購置大型新船舶所需資金,自2010年2月起,以「台灣海陸運輸集團」旗下的 A Duckling Corporation及 C Whale Corporation等境外公司名義,向兆豐銀行貸款,甚至有部分金額無須提供擔保即獲核貸。該集團總計獲兆豐銀行貸款美金1億2240萬元,但到2012年底,「台灣海陸運輸集團」因業績下滑而開始出現逾繳貸款本息情形,至2013年6月間,已有9666萬美元遭列呆帳。

檢方雖然查無這趟旅程和核貸放款的因果關係,但是在貸款期間,即2011年10月8日,蔡友才明知該集團是授信客戶,仍接受蘇信吉招待,以實地訪查該集團在馬來西亞設立特殊鑽油平臺的海上油礦開採計畫預定地為名目,帶著妻子、秘書、陳世明及其未成年姪女,搭乘蘇信吉私人飛機前往馬來西亞沙巴地區的亞庇地區旅遊,當晚入住亞庇香格里拉莎利雅度假酒店。

檢方查出,蘇信吉還帶著蔡友才等人前往酒店所屬的達利灣高爾夫球場進行球敘,隔日就搭乘私人飛機返台,全程包含本人及眷屬的交通、食宿、球敘及遊覽等費用,均由蘇信吉支付。

對此,蔡友才親友辯稱,蔡友才是因公務才前往馬來西亞,此案是一個海洋油廠開發計畫,由於金額規模很大,為了方便直接鳥瞰現場,才會搭乘私人飛機前往,才能判斷是否能做這個案子,而TMT是金融圈大客戶,董事長親自下去也能顯示重視此案,打高爾夫球只是順便;勘查回來覺得金額很大,風險很高,依照蘇信吉集團營運規模,恐無法負擔開採的風險。

但因同行的不只有蔡友才,還有蔡的妻子,陳世明的未成年姪女也一起去了,檢察官認為這根本不是公務行程,應屬私人招待,雖然查無這趟小白球之旅和核貸放款的因果關係,但是《銀行法》明定,銀行員不得接受借款人不當利益,觸法最重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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