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換宿」不踩雷:沒有薪資合法嗎?工時怎樣算合理?



文:何昀儒

想要深度體驗當地文化嗎?想要邊工作邊旅行嗎?「打工換宿」因應「年輕人缺乏旅費,卻又想到處走透透」的需求而蔚為潮流,成為時下年輕族群在假期中的熱門之選。同時,業者也能藉由提供打工換宿之旅人「免費住宿」,省下雇請員工的薪資支出。如此,於旅人和業者來說可謂是雙贏的局面,彼此各取所需、相互合作。

然而,打工換宿之「工時」,怎樣才算合理?有無判斷依據可參考?有無相關法律規範?「打工換宿」是否淪為業者為省錢、壓榨旅人的包裝?是近年來打工換宿最為人質疑及詬病之處。本篇旨在探討打工換宿本身之合法性、工時之合理性,還有透過相關經驗訪談整理出一些建議,以及遇到相關糾紛時該如何解決。

無勞保 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就可以
一般而言,無論工作時數長短,只要雇用員工達五人以上,雇主就須為員工投保勞保。但目前打工換宿是以工時或專長換取住宿費用(或形式),且人數稀少,業者只提供住宿,不會支付薪資。此外,目前尚無打工換宿的法令規範,對於工作內容、換宿時間及相關福利或獎金,都是業者和背包客之間自行達成共識,業者也多半不會為換宿者提供勞保。

簡而言之,法律對於打工換宿並無細項之規範,工作內容、工時、待遇等部分,全憑業者、旅人雙方誠信原則、互相付出成本,原則上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就能執行。

建議保旅遊平安險
在台灣本地因打工換宿時間較短,背包客本身可投保旅遊平安險。然旅遊平安險保障期間最多180天,一旦換宿時間至半年以上,旅遊平安險保障就會不足,可藉由意外險來加強打工換宿期間的保障。

打工換宿無薪資,合法嗎?
2018年勞動部規定最低時薪為每小時140元。但打工換宿是較特殊的例子,根據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以及第二十二條「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綜上,只要勞工認定打工換宿後得到的報酬合理且符合市場價值(例如住宿、津貼等)不給薪資並不違法。

工時怎樣算合理?有何判斷標準?
既然如此,「平均換宿一晚之工時」怎樣算是符合常理?主要憑個人主觀判斷,且各家民宿、旅館的環境不同,業者提供給換宿旅人之待遇也不同,相對工時之合理性就難有一定標準,欲前往打工換宿之旅人不妨至相關網站多家比較,一般來說,換宿類型分為:

包住。
包住包吃。
包住包吃,還提供機車、腳踏車免費使用,甚至還有零用金、保險。
包住包吃,還提供免費浮潛、衝浪等。
整體來說,換宿旅人得到的待遇愈佳,相對地,工作時數就長。第一類型「包住」是最基本的,即打工換宿之本意,讓旅人「以工作時數換取免費住宿」。而最常見的情況為第二類型「包住包吃」,「包吃」的部分通常會提供一至兩餐,畢竟小幫手工作之餘會想尋訪品嘗地方風味。至於第三、第四類型的狀況,比較可能是鄉間、山上或離島特色民宿,附近交通不便利,民宿於小幫手較類似「寄宿家庭」的關係,不大會硬性計算工時,小幫手藉由與民宿主人共同生活,體驗當地民俗風情。

而才藝換宿、導遊換宿等較特殊、擁有不可取代性之專長換宿,小幫手得到的待遇相對較佳、工作時數相對短;亦還可能是一個月以上的長期換宿,畢竟小幫手交接、招待新人是件麻煩事,業者還是會希望每次的打工換宿時間能越長越好,為鼓勵小幫手一次簽約較長的時間,某些業者會樂於提供較好的待遇。

情境題:每日最高工時接受度調查
以下是就「一般青年旅館,從事櫃台接待、房間及環境清潔整理工作,包住(一個床位)包吃兩餐(早餐、午餐)」等預設條件,所做之最高工時接受度調查。問卷填答者有三十五位大學生,年齡層介於十八至二十二歲。

調查結果顯示,六小時為最高十三票;其次為八小時八票;再來是四小時、五小時的七票,兩小時及七小時各只有一票。

訪問其中幾位填答者:大二何同學選擇了六小時,她的判斷標準,是根據目前勞動部規定基本工資140元做換算,六小時可賺840元,而一般青旅一晚(一個床位)的費用大致落在500至700元,再加上包吃兩餐,總和大約就是800至900元,因此覺得最高可接受工時為六小時。

大一高同學選擇了八小時,她認為工作的過程可以從中學習、磨練自己的處事能力,所以不排斥花較長的時間在工作上面。

大一林同學、大三陸同學各選擇了四小時及五小時,他們表示,會選擇較少的工時是因為從「旅行為主,打工為輔」的角度出發,若以每日外出活動時間十二小時(早上八點至晚上八點)計算,他們不希望打工佔掉太多時間,打工之比重不應超過自由活動、出外旅遊的時間。

由此可見,打工換宿「合理最高工時」難有統一標準,主要還是依個人主觀之接受度去挑選店家。「最高工時接受度」也會依人們對每趟旅行的定調有所不同:對於某些人,打工換宿只是節省旅費的手段,他們的終極目標是想到處兜風、到處玩,工時越短越好;然對於另一些人,打工換宿本身就是這趟旅程的目的之一,他們想藉此學習相關技能、磨練處事能力,能接受之最高工時自然就高。

打工換宿經驗談:省錢方便,又可從做中學
若根據目前勞動部規定基本工資140元做換算,一天工作八小時可賺1,120元,與其旅行之時還要花時間工作,何不「先打工存好錢,再出發去旅行」?大一鄭同學表示,一般招募工讀生很少接受短期打工,起碼都是幾個月起跳,若是想任務導向「存多少旅費」,難找到合適的工作機會,店家不可能讓你工讀一、兩個禮拜就離職。而打工換宿最吸引人之便利性就是可以邊旅行邊工作,旅行當下省下一些旅費,打工之時又可學習相關技能、磨練辦事能力。鄭同學去年暑假至青旅打工換宿,學到了如何泡咖啡和拉花,還因此結識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過程中是有趣的,你不會意識到自己是在工作」。

打工換宿經驗談:當作去志工服務 不計較工時
大一萬同學,喜歡小島和大海,去年暑假隻身參加蘭嶼當地文教基金會打工換宿之方案,一去就是一個月,擔任基金會創辦之幼兒園教師助理,負責教學環境整理,也會機動性協助舉辦活動,幫忙撰寫文案、美編、雙週刊編輯,還有幫忙相關採訪工作,「就當去做志工,順便體驗蘭嶼獨特的生活方式」,她每週工作五日,每天八小時,「不過工作密度不高,滿輕鬆的,與當地員工就像朋友、同事一樣,氣氛很歡樂」。

晚上住員工宿舍,週一至週五提供早餐和午餐,其他時段可自由取用廚房食材自行烹煮,「員工餐很好吃,大家都當是自己人,假日會帶我們出去玩」,此外,萬同學還幸運地遇到達悟族舉辦小米祭。朝夕相處之下,萬同學和其他同時段去打工換宿夥伴培養出深厚友誼,至今依然常聯絡。「我今年暑假還會回蘭嶼,去年認識的基金會員工介紹我去蘭嶼當地酒吧打工換宿,體驗不一樣的工作」。

遇糾紛時的解決方法:超時部分支付薪資 協議書以書面為主
業者應在協議書面上註明,或是換宿旅人可自行提出,如業者行為與福利不符合一開始徵求訊息,有超時禁休之情況,業者必註明異動方案或是原因。超時部分,以每小時140元以上支付超時薪資,且小幫手日總工時不宜超過八小時。而協議書應以「書面」為主。若遇惡劣業者不願意配合,可考慮走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事前做好功課 打工換宿不踩雷
綜上,打工換宿工時之合理性實在無一定標準,也無相關法律做統合規範,每家業者的工作環境、提供之待遇都不同,工作內容、時數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就算合法。要避免期待和現實落差過大,建議旅人在出發前,先釐清自己這趟旅行的目的為何?願意花多少時間在「打工」的部分?想清楚後再依個人需求至相關網站瀏覽資訊,多方比較、多看評論,而協議應以書面為主,絕勿單以口頭做約定。另外,因打工換宿不符合勞保之條件,建議可另保旅遊平安險,讓旅程多一份保障。總之,事前做好充足功課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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