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新法納管TikTok? 羅秉成:還要調查認定

行政院公布「新打詐四法」。(圖:李人岳攝)
行政院公布「新打詐四法」。(圖:李人岳攝)

行政院會通過「新打詐四法」,外界關切抖音海外版TikTok是否也將納管?數位部長唐鳳表示,平台業者如果牽涉外資、陸資等法規,必須先取得許可才能提報法律代理人。不過是否造成無法可管TikTok?政務委員羅秉成說還要再做事實認定,現在仍然是假設性問題。(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會通過「新打詐四法」,規範有收取廣告費的大型跨國平台業者也有協助防詐打詐的責任,如果違反可處2500萬元罰款,情節重大可以更進一步降低流量甚至封網。另外也應在台灣設立法律代表人,協助業者落實法遵。

外界關切抖音海外版TikTok是否也將納管?數位部長唐鳳和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平台業者的業務活動、營業投資如果有外國人投資條例、兩岸關係條例或港澳條例等須經許可的樣態,必須先取得許可才能提報法律代理人。

媒體追問,假如TikTok因陸資疑雲無法取得國內許可,是否造成無法可管的灰色地帶?羅秉成說,TikTok是否涉及陸資問題,還牽涉各法的規定,現在還是假設性問題,後續還要再做事實認定、調查才能決定。

唐鳳則說,法律代表人最重要的功能是作為法律送達的窗口,如果沒有法律代表人則可用公告方式送達,另外也可用email告知,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