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涉虐童 桃市府罰38萬2托育員不得再任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8日電)桃園某私立托嬰中心涉不當照顧。桃園市社會局認定有12名幼童遭不當對待,裁罰2名托育員共18萬元、不得再任並公布姓名,托育中心遭裁罰20萬元並終止準公托契約。

桃園市某私立托嬰中心,年初遭爆料托育人員有虐打幼童的行為,包括將幼童的頭壓去撞櫃子、勒脖、腳踢、打頭等;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今天向中央社證實,有12名幼童遭不當對待。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昨天發布新聞稿表示,2月10日接獲通報後,就要求該托嬰中心提供1月9日至2月9日監視攝錄影音畫面,總計420小時畫面,全面檢視活動班級及全體托育人員照顧行為。

社會局指出,經檢視畫面後,發現除了通報事件的兒童外,也有其他活動區兒童疑似受到不同托育人員不當對待行為,社會局皆主動告知兒童家長,也指派社工至家庭訪視,並提供4名有需求家長觀看監視錄影畫面。

社會局說,經托育及法律專家學者研議後,認定該中心有2名托育人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針對2名托育人員合計裁罰新台幣18萬元,限制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並公布姓名。

社會局表示,該托嬰中心未盡督導之責致發生妨害兒少身心健康情事,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從重裁罰20萬元,再評估加重裁罰,並將終止與該托嬰中心準公共托育合作契約、調降111年評鑑結果為乙等;針對目前收托的嬰幼兒,將依家長需求,安排轉至其他托嬰中心及保母受托。(編輯:李錫璋)11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