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低薪 保母抗議不如外勞

七十多位保母23日至議會發出不平之鳴,指工作所得偏低,甚至不如外勞。(記者吳孟珉攝)
七十多位保母23日至議會發出不平之鳴,指工作所得偏低,甚至不如外勞。(記者吳孟珉攝)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七十多位保母二十三日至議會發出不平之鳴,指台南市到宅及在宅托育人員工作所得偏低,甚至不如外勞。市府表示,為保障家長及托育人員雙方權益,將召開委員會研議準公共化到宅日托收費上限。

托育人員召開記者會,由市議員盧崑福擔任召集人,邀請跨黨派議員共八位發聲。台南市托育人員關懷協會指出,台南市政府規定到府(到宅)托育人員的月薪上限是二萬四千元、在宅托育每位上限是一萬五千元,平均時薪分別是一0九元、六十八元,所得不如外勞,希望工資能提高。

托育人員至議會召開記者會,由市議員盧崑福擔任召集人,邀請跨黨派議員共八位發聲。(記者吳孟珉攝)
托育人員至議會召開記者會,由市議員盧崑福擔任召集人,邀請跨黨派議員共八位發聲。(記者吳孟珉攝)

協會理事長何淑菁指出,不但薪資所得比外勞還低,且日托是每週工作五十小時,比勞基法規定每週四十小時的還多,很不合理。且經過十年物價上漲許多,托育費卻不能漲。

協會表示,對於這種不合理的工作所得曾反映過,但獲得答案是每位托育人員會收滿四名嬰兒幼童,但以目前少子化的狀況,根本不可能有如此的市場。

以目前托育人員要自己負擔勞健保、水電與瓦斯成本下,每個月幾乎只能到最低薪資的水準,加上托育人員帶自己所生的小孩不能獲得補助,如此種種不合理的工資與規定,根本吸引不了人才投入。

社會局長盧禹璁表示,托育收費標準雖不同,台南市最低的原因,是因台南在六都所得及物價指數最低,以此訂定托育收費標準;托育的收費標準,中央有個母法,地方的規定不能超過母法,會將大家、議員的建議收集,送給居托委員會來討論,居託委員會將在一個月內舉行。

與會的托育人員建議到府托育及在宅托育月薪提高,而居托委員會召開會議時,可由協會各派到宅、在宅的代表出席會議,對此也獲得社會局同意,盧崑福也表示他將出席居托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