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員不當行為屬實 將依兒少權法裁處

針對基隆某私立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被家長指控有不當照顧幼兒行為,基隆市社會處表示,市府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進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聯合稽查,抽看該托嬰中心監視器攝錄影音畫面,發現中心疑似有不當照顧幼兒行為,市府業於二月二十六日召開專案審查會議並完成調查及討論,調查結果不當行為屬實,將依違反兒少權法進行裁處。

市府社會處表示,他們針對該托育人員行為違反兒少權法:「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規定部分,將依同法裁處新臺幣六萬元,並其於半年內不得從事托育人員,期間並需接受二十時親職教育輔導專業課程;治於該托育人員部分,則依兒少權法接受六小時親職教育輔導專業課程。托嬰中心主任未於知悉二十四小時內通報部分,依兒少權法規定,限期改善並裁罰最高新臺幣六萬元,並配合家長需求辦理退費及相關事宜。

社會處指出,市府為確保幼童有安全托育環境及提供家長能放心之托育機構,除依規嚴格裁罰相關違法人員外,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亦研擬策進作為,包含每年四次例行性行政稽查及二次兒少機構聯合稽查外,亦將持續加強稽查訪視及增加監視器畫面抽看時段。

此外,針對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稽核員及利害關係人等強化不當對待行為之教育訓練,並監督托嬰中心落實突發及緊急事故通報,確實做到維護兒童安全成長及建構更完善的托育服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