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爆!雲林行車糾紛「2車聯合逼車還亮槍」 紅內褲刺青男遭逮

警方證實該槍為玩具。(圖/TVBS)
警方證實該槍為玩具。(圖/TVBS)

日前有民眾在網路上分享一個影片,指出當時自己開車行經雲林台78線快速道路,遭兩輛轎車逼車,其中一輛車還「亮槍」,嚇壞民眾,臺西警方獲報後,火速介入偵辦,警方持搜索票逮捕2名年輕男子,並依法究辦,並證實該槍枝為玩具。

兩車對後車進行逼車。(圖/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https://linktr.ee/wowtchout)
兩車對後車進行逼車。(圖/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https://linktr.ee/wowtchout)

這起案件發生在台78線快速道路,靠近東勢和元長附近路段,雙方疑似有行車糾紛,造成誤解,白、紅色2輛轎車一起對民眾的車逼車,白色轎車駕駛開在最前方,數度踩剎車,還一度「開窗亮槍」,把民眾嚇壞,立即報案。

白車駕駛亮槍逼車。(圖/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https://linktr.ee/wowtchout)
白車駕駛亮槍逼車。(圖/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https://linktr.ee/wowtchout)

臺西警方表示,接獲報案後,立即蒐集相關資料立即查處,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隔日即持搜索票至西螺鎮、莿桐鄉前往查緝,逮捕2名年齡約20、30多歲的男子,該槍枝證實為「玩具水槍」,在偵訊後,依涉嫌違反恐嚇罪,移送法辦。

另外,當時民眾在網路上指出「雲林警方叫我不要上傳(影片)」,臺西分局偵查隊長邱偉哲表示,受理之後,為了備齊關鍵證據,進行搜索,並顧及相關證物的保存,避免提早曝光,所以提醒被害人當日先不要將相關資料發文上網,用於隔日查緝,所以請他別不要上傳,警方也強調,對於犯罪絕對零容忍。

臺西分局長李宗儒表示,本分局對於刑事犯罪不容挑釁,本案在24小時即將犯嫌查緝到案並移送偵辦,警方全力打擊犯罪以維護治安平穩,讓法治及公權力伸張。但同時宣導民眾,警方針對各類暴力犯罪零容忍之決心,請民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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