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官司敗 惡父斥子女不孝
被子女指控棄養的惡爸爸李金龍今年70歲,他和3名子女已經有20年沒見過面,但是3年前因為台北市社會局取消他的低收入戶7500元的補助,他這才告上法院,要求子女扶養,支應他的生活開銷,其中還包括洗三溫暖的錢。哭訴子女不孝,會有惡報,李金龍70歲的高齡得面臨子女拒絕奉養的苦果,扶養費官司定讞,子女低調不談,或許是當年遭棄養被傷的太深。他們父子間長達20年不見,再相見就為了索討扶養費,於是為了繼續保有低收入戶7500元的補助,打官司告子女,要求3名子女和中國籍妻子4人同擔的扶養義務,按月支付3500元,支應生活開銷,包括房租、三餐,其中還包括洗三溫暖的費用。老先生振振有詞,不覺得洗三溫暖太過分,也覺得一共2萬多元的生活費符合台北生活標準,只是一心想掙得子女奉養,李金龍說還會再告,但為何成為子女心中的惡爸爸卻不見任何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