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一航廈一聯盟」遭華航工會提告 張國煒獲不起訴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去年4月間批評台灣機場規畫「一航廈一聯盟」搶航廈分配資源,被華航企業工會提告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認為張國煒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護,將他不起訴處分。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去年4月間批評台灣機場規畫「一航廈一聯盟」搶航廈分配資源,被華航企業工會提告誹謗罪。(中央社資料照)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去年4月間批評台灣機場規畫「一航廈一聯盟」搶航廈分配資源,被華航企業工會提告誹謗罪。(中央社資料照)

檢方指出,張國煒於去年4月27日在星宇公司飛往美國洛杉磯航班的航程中,接受新聞媒體訪問時,指摘中華航空企業工會以「一航廈一聯盟」的方式來搶航廈分配資源,很好笑,且在台灣是無法成立的,這和旅客轉機是否方便也完全無關,一點都不合理,想霸占機場資源而已。

華航企業工會認為,張國煒言論足以貶損華航企業工會名譽,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張國煒涉嫌刑法誹謗罪。

北檢偵辦期間傳喚華航企業工會代表人說明,證稱華航企業工會堅持勞工權益及對旅客的友善,才提出「一航廈一聯盟」主張。

檢察官認為,華航企業工會的主張是關於大眾運輸公共資源合理分配的公共利益,是可受公評之事。張國煒對可受公評之事所做的評論,難以認定有何損害華航企業工會名譽犯意,縱使讓華航企業工會感到不快,應受言論自由的保護,因此將他不起訴處分。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