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健身網紅「背骨」又性騷男教練 館長挨告誹謗判賠十萬

館長陳之漢因曾批網紅艾瑪「背骨」,雙方槓上,館長判賠10萬元確定。(圖/翻攝自Hot Emma 艾瑪好辣、飆捍臉書)
館長陳之漢因曾批網紅艾瑪「背骨」,雙方槓上,館長判賠10萬元確定。(圖/翻攝自Hot Emma 艾瑪好辣、飆捍臉書)

網紅「館長」陳之漢,多年前在直播上痛批前員工、網紅EMMA艾瑪「背骨」,還爆料指出艾瑪在另一間健身房性騷擾男教練而遭開除,艾瑪不滿一狀告上法院且求償30萬元,法院一審時判賠10萬元。館長上訴後認為艾瑪年收入高,且言論說法都是由被害人陳訴,因此請求減為5萬,但遭法官駁回,判賠10萬元確定。

本案源於健身網紅艾瑪在館長旗下「成吉思汗」健身房擔任健身教練時,自爆「前2小時訓練,後面8小時在掃地」,一番言論引發館長暴怒,108年2月間開直播反擊,不僅公布艾瑪多年前的照片與近年照片,暗指對方「進場整修」,甚至加碼爆料艾瑪在另間健身房性騷擾男教練而遭開除。

館長更不滿提到,艾瑪在自家健身房擔任教練時,「摸客人屁股,客人也摸你的屁股,你後來心情不好,客人拍你一下,你就跑到櫃台說客人性騷擾」,還痛批艾瑪跳槽是「背骨」,讓艾瑪大為不滿,提告誹謗以及民事訴訟求償30萬精神撫慰金。

一審時,館長主張艾瑪自願成為公眾人物,且健身教練涉及性騷擾是可受公評之事,他也詢問過艾瑪的前同事,自認已盡到查證責任,若應賠償以5萬元較為合理。

法官傳喚艾瑪前同事作證,同事也證稱艾瑪離職是因不滿老闆對於性騷擾事件的處理方式,法官認為艾瑪並非因為性騷擾而遭解雇,與館長說法不符。加上「背骨」屬負面用語,足以使人格評價受貶損,法官駁回館長上訴,判賠10萬元確定。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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