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柯文哲「假開唱、真募款」 湧言會議員赴監院檢舉規避政治獻金法

民進黨湧言會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左起)、顏若芳及基隆市立委參選人鄭文婷今(28日)赴監察院遞函檢舉柯「假開唱、真募款」。   圖:周煊惠 / 攝
民進黨湧言會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左起)、顏若芳及基隆市立委參選人鄭文婷今(28日)赴監察院遞函檢舉柯「假開唱、真募款」。 圖:周煊惠 / 攝

[Newtalk新聞]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明天將舉行「KP SHOW」演唱會,實體票價格每張8,800元、線上票500元,民進黨湧言會台北市議員林延鳳、顏若芳及基隆市立委參選人鄭文婷今(28日)赴監察院遞函檢舉柯「假開唱、真募款」,民眾黨狡辯稱是「商業活動」,但柯曾坦言是為了募款,且線上票可開放境外購買,恐有規避《政治獻金法》疑慮,砲轟柯文哲帶頭破壞法治;對此,柯辦發言人陳智菡強調,所有收入將依法申報、誠實報稅,反嗆民進黨別整天動用國家機器為政黨服務、浪費公務資源。

林延鳳、顏若芳及鄭文婷上午前往監察院遞函檢舉柯文哲,盼嚴加查處柯陣營規避《政治獻金法》申報責任,乃至於該活動對全球發售「線上觀看票」,是否以此收取海外不法政治獻金。

林延鳳指出,柯文哲明即將舉辦的演唱會,正是「假開唱、真募款」規避《政治獻金法》規範的一場活動,柯7月5日曾受訪證實,演唱會門票賣到8,800元是為了募款,同月9日也在直播節目稱假裝辦演唱會,實際要讓大家看到他的政績,及北流拒絕柯辦演唱會時,柯辦也曾明確指出,不保證演唱會沒有政治色彩,且文案內容也提到柯正在參選中華民國總統,也在今年5月份開立政治獻金專戶。

林延鳳表示,在政治獻金法第2條第1款明定,若這是一場造勢宣傳活動的話,應納入《政治獻金法》申報,且門票一張賣8,800元,是不相當的對價給付,也是在《政治獻金法》有規範,皆應納入申報程序,柯文哲、民眾黨還狡辯這是場商業活動,但明顯就是一個總統參選人帶頭破壞法治。

顏若芳直言,柯文哲的這場所謂「個人商業演唱會」,真的是如此嗎?柯明顯就是為參選總統,所以辦了這場活動,不要再說這是商業活動,文案已經公然寫著要選總統,這就是一場為了選總統而辦的政治活動,門票收入當然要按照中華民國的政治獻金法來做申報,且法規上規定外國人不能捐款給參選人,柯這場演唱會還有線上觀看門票500元,且不只有台灣,世界各國都可捐款,能確保金流來源都是台灣人所捐的嗎?

顏若芳痛批,柯文哲總統擬參選人辦演唱會,卻規避政治獻金申報,到底在害怕什麼?規避什麼?是有什麼募款跟資金來源沒辦法向台灣民眾公開嗎?是不是用演唱會方式規避不法的資金來源?民進黨也曾有政治人物辦演唱會,但有公開申報政治獻金,為什麼柯文哲不能做到?請柯文哲這場演唱會必須做政治獻金申報,每一筆都要,這樣台灣民眾才可以監督,也才符合柯所講的公開透明,如果連政治獻金法都要規避,何來公開透明?

鄭文婷說,《政治獻金法》清楚規定外國人、港澳地區、中國人民不能提供台灣政治人物政治獻金,若這些人提供給參選人的話,按照規定須返還或繳庫,看到網路的截圖顯示,這些資金來源確實可能有境外的部分,收受政治獻金的參選人須清楚交代這些收入是從何而來、誰提供。

鄭文婷強調,柯文哲既然想坐大位、選總統,必須先從遵守中華民國法治開始做起,不能說這是場演唱會,只要繳娛樂稅就符合法制規範,更重要是政治獻金法規範,是屬於陽光法案一環,今天到監察院向政治獻金主管機關財產申報單位舉發此事,按照《政治獻金法》22條規定,財產申報政治獻金的部分,必須要由收受政治獻金的參選人清楚交代所有資金來源及支出方向,否則要受到處罰,甚至有刑事責任。

對此,陳智菡回應3點,第一、柯文哲委託商業公司舉辦演唱會,所有收入將依法申報,誠實報稅;第二、每筆售票透過第三方系統交易,帳目清楚,比起某些募款餐會或政治人物私下收受現金更公開透明,也希望讓人民以更輕鬆的方式參與政治,選舉不要如此肅殺;第三、演唱會與政治人物出書,皆屬單純商業行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該隨意指摘他人預謀犯罪,甚至入人於罪,也希望這些民進黨民代、參選人不要整天動用國家機器為政黨服務,浪費公務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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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基隆市立委參選人鄭文婷。   圖:周煊惠 /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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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   圖:周煊惠 /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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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   圖:周煊惠 /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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