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議員垃圾判賠20萬 再審翻盤免賠

高雄吳姓男網友在網路上痛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見圖)是「垃圾議員」挨告,刑事部分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得賠償20萬元確定。吳男力拚再審,高雄高分院認為邱于軒在該案已獲象徵性賠償「1元」,不能再求償,吳男免賠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吳姓男網友在網路上痛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見圖)是「垃圾議員」挨告,刑事部分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得賠償20萬元確定。吳男力拚再審,高雄高分院認為邱于軒在該案已獲象徵性賠償「1元」,不能再求償,吳男免賠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吳姓男網友在網路上痛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是「垃圾議員」挨告,刑事部分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得賠償20萬元確定。吳男力拚再審,高雄高分院認為,邱于軒在該案已獲象徵性賠償「1元」,不能再求償,判吳男免賠定讞。

臉書粉絲頁「打馬悍將粉絲團」2020年5月1篇邱于軒在議會質詢的貼文引來許多網友留言批評謾罵,吳男留言「垃圾議員」、「還不夠垃圾?」、「垃圾的玻璃心」遭邱于軒提告。

刑事部分,高雄地檢署認為吳男言論是針對具體事實評論,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處分不起訴,民事部分,考量吳男大學畢業、月收3萬2000元,判吳男應賠償邱于軒精神撫慰金1元。

另對於名譽損失部分,吳應在平面報紙全國版面,刊登道歉聲明。

吳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吳男言論只發生在網路,無須在平面媒體道歉,改判僅需在某電子報即時新聞刊登道歉聲明1天,並連續7天在個人臉書置頂公開道歉。

吳男認為「公開道歉」之舉違憲再拚上訴,最高法院針對求償1元部分駁回確定,公開道歉部分發回更審,邱于軒也改向吳男求償30萬元。

法官認為吳男對邱于軒個人品格的貶抑謾罵與公共事務無關,已屬人身攻擊,考量他經濟能力,判賠20萬元確定。

吳男不服力拚再審,邱于軒得知後針對吳男的房子聲請強制執行,要查封吳男名下房產,吳男為此一度提供2萬元擔保、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獲准。

高雄高分院再審庭認為,邱于軒先前已獲賠象徵性的精神撫慰金1元定讞,不能再另行求償,改判邱于軒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