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遠雄「無本」當大巨蛋房東賺飽飽 許淑華要求重議營收分潤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翻攝許淑華臉書)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翻攝許淑華臉書)
台北市長蔣萬安。(劉彥宜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劉彥宜攝)
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劉彥宜攝)
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劉彥宜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確認大巨蛋當營業收入未超過預估營業收入總額時,將按預估營收總額的0.6%收取營收分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批評,大巨蛋雖然是BOT案,但遠雄從頭到尾沒有出任何錢,只要當房東就可以有高額分潤,無本生意口袋賺飽飽,要求重新議約營收分潤。體育局回應,將轉達遠雄做討論,待園區全數營運後再檢討。

許淑華指出,以高雄市舉辦英國歌手紅髮艾德Ed Sheeran演唱會為例估算,票房收入淨1億,遠雄收到1210萬元,市府僅收到27至37萬元,若未來大巨蛋舉辦演唱會,遠雄什麼事也沒做,加上出租百貨公司、電影院,只要當房東就可以有高額分潤,無本生意口袋賺飽飽,非常不合理。

她質疑,大巨蛋雖然是BOT案,但遠雄一開始先是透過15家銀行聯貸154億,後來又再增貸11億,從頭到尾沒有出任何1毛錢。在柯文哲任內片面解約時,50家協力廠商倒閉,遠雄也都置身事外,廠商找遠雄協助理賠損失,遠雄同樣沒出錢。

許淑華指出,雖同意BOT案要讓遠雄賺錢,但對於不合理的營收分潤,且疑似圖利、縱容遠雄剝削市民和承租業者的權益,市府必須立即重新議約,重新研議營收分潤,並於2個月內提出對應方案。

體育局長王泓翔回覆,目前大巨蛋園區僅大巨蛋開始營運,其他部分才剛拿到使照還沒營運,保底抽成是針對整體園區,因此仍要待園區全數營運後再檢討,將轉達遠雄做討論,但安全部分絕不會退讓,嚴格要求遠雄落實。

蔣萬安強調,分潤機制會再和遠雄討論,至於演唱會會持續了解,若遠雄提出非運動賽事申請,市府將跨局處討論,能夠滿足市民更全面體驗和周邊效益,都樂觀其成。

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則說,BOT精神不是公共工程,沒有好不好賺的問題,況且巨蛋經營還是困難,柯市府已有議約談判,如果不斷發生,每個新的市長就要重新議約,這不正常且並非好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