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2女兒當後宮! 每晚遭輪侵犯多達403次 金門「獸父」遭判7年

記者林意筑/金門報導

2名女兒遭侵犯次數高達403次。(圖/翻攝自Pixabay)
2名女兒遭侵犯次數高達403次。(圖/翻攝自Pixabay)

金門一名父親與2名國中生女兒同住,沒想到他竟多次趁女兒熟睡時,爬上床將手伸進女兒的衣服內撫摸胸部、下體,1年多來侵犯2名女兒的次數高達403次,直到某次兩姊妹到台灣找親戚時全案才曝光。經法院審理,這名父親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遭判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這名父親平時獨自照顧2名女兒,沒想到他竟是「狼父」把家裡當成後宮,時常趁女兒深夜熟睡時潛入2姊妹房間,又以手撫摸胸部、下體,後續甚至趁小女兒讀書時囂張用手撫摸她私密處。

直到2姊妹到台灣旅遊、找親戚時,才鼓起用氣向表姐訴說這些苦楚,表姐、姑姑聽聞後氣炸,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將她們接到台灣照顧。且以每週遭侵犯3次的頻率,「狼父」1年多以來至少已侵犯2姊妹403次。

法官審理時認為,這名父親為逞一己私慾,罔顧親情倫理,多次猥褻2名女兒,加上大女兒當庭表示不願原諒父親,小女兒則願意原諒父親,並給予父親緩刑。法官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共判處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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