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放大徒惹議 御史台莫成笑話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怒轟監察院光查他306元的小額捐款資料,卻不追查陳明文3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怒轟監察院光查他306元的小額捐款資料,卻不追查陳明文3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監察院盯上,要求查覆2018年4筆「資料不符」的政治獻金。羅幾乎天天猛烈地批判執政黨,加上監察院改組至今,對執政黨的違紀敗德,幾無一徹查,難怪監察院被質疑刻意去查羅智強的4筆獻金是「殺羅儆猴」,如今北市民政局比對結果,又打臉監察院,讓人不禁感慨今之御史台到底是執政黨東廠?或烏龍院?

羅智強雖非中央民代,但以其110萬臉書粉絲及勤開野台、辦街講,嚴格監督執政黨違失,已成藍營「戰神」。這次監察院查他4筆政治獻金,若要避免被解讀別具針對性,理應更謹慎、更透明,以釋群疑;但監察院只以「例行作業」對外解釋,對諸多疑點卻未充分說明。

例如,何以2萬多位候選人抽查301件,中籤率不到1.5%,就恰巧抽到羅智強?且何以在抽查的301件裡,有13件姓名與身分證字號不符,監院認定羅智強就有4件,比例近31%?何況羅的4件,有3件不到1萬元,甚至僅306元,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屬「匿名捐款」,可不必留姓名、身分資料及聯絡方式,監察院卻要求羅7天內查覆,這是不是「另眼相看」呢?

雖然羅智強公布此事,並開嗆「直接罰我120萬,沒在怕」,監察院即澄清(或改口)說「只是釐清,不涉裁罰」。但監察院處理手法如此粗糙,失去陽光法案要避免藏汙納垢的立法精神,更難保有心人日後不會有樣學樣,以類似手法製造受贈者困擾。如今更離譜的是,監察院比對的資料,被北市民政局拆穿鬧烏龍,令人不禁懷疑其他案件,真實性或準確度有多少?

事實上,羅智強306獻金案受矚目的癥結,也在於監察院長期對執政黨違紀敗德視而不見或高舉輕放,無論改組前的私菸案或改組後的丁允恭案,都不見監察院出鍘刀,只見急著對反對黨戰將揮舞小扁鑽,如今還被戳穿捅人的理由是假的,如此監察院能不成為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