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助投資人求償572億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指出,截至去年底,總計協助投資人進行245件團體求償案,求償金額高達572億餘元,去年度較具指標性案件包含太平洋電線電纜財報不實案、樂生科技證券詐欺案等,均取得地方法院勝訴判決。展望2019年,董事長邱欽庭表示,將持續發揮團體訴訟功能,協助投資人爭取該有的權益。 投保中心表示,去年投保中心成功為受損投資人勝訴多件求償案,但目前仍有36件訴訟案損害賠償分配款尚未領回,金額高達1.1億元,統計尚未領取賠償之投資人有800餘人,投保中心已積極在網站上公告「錢找人」活動,盼投資人辦理求償登記,尚未領取之投資人能儘速與投保中心聯絡。 邱欽庭指出,投保中心成立十多年,致力於捍衛投資人權利,至去年底總計協助投資人進行245件團體求償案件,其中有79件經法院判決全部或部分勝訴,勝訴金額高達367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最具指標性的太平洋電線電纜財報不實案,一審勝訴判賠金額就達70餘億元,大幅超越投保中心近年來累計替投資人取得的和解金48億元。另透過強制執行及清債等程序取得4億餘元款項,使投資人損害能夠獲得實質的補償。 此外,投保中心在提起團體訴訟前,即視個案狀況研擬辦理對求償對象資產的保全程序,經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獲准後進行假扣押執行,其間若有發現債務人有脫產嫌疑的事證,則會研議提起撤銷脫產行為的訴訟。 邱欽庭強調,投保中心是所有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的股東,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藉由關注私募、減資等其他財務業務的重大事項等涉及影響公司及股東權益的重大議題,形成外部監督機制,必要時並出席股東會表達意見或提供建言,去年度即出席達44場次的股東會。 展望2019年,邱欽庭說,投保中心將持續致力於三項工作重點,首先發揮團體訴訟功能,持續累積民事訴訟案件判決案例,以落實交易法明定之民事責任,持續累積民事訴訟案件判決案例,以落實證券交易法明定之民事責任,透過和解及終局執行以實質填補投資人損害。 另外,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督促上市櫃落實公司治理,並持續進行對投資人之教育宣導活動,以提昇風險及權益保障意勢與觀念。最後就實務運作所遇問題適時提供立法檢討,為投資人爭取該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