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個人責任險 意外闖禍理賠有保障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國內產險業者為此旗下商品多元化,近年積極推廣各式「責任險」,包括針對孩童、教師等,都有特定商品,希望藉此增加保費收入來源。 根據統計,從2009年開始,責任險的簽單保費收入每年皆成長,今年1∼8月更已達61.97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5.4%,而目前業者也積極開發各種新商品,以提高保費收入來源。 以華南產險為例,現在就有針對導致他人財物受損或身體傷亡,可投保的「個人責任險」,且無論大人、小孩都可以承保。 華南產險指出,這項商品主要是有鑑於小朋友間玩耍、互相嬉鬧,若不慎誤傷對方時,若牽涉到醫藥費部分,就可以申請理賠。 據瞭解,像兩年前就有一名4歲女童,到公園溜滑梯時,遭另名4歲男童推倒、滾落階梯,送醫後發現右眼視網膜剝離,緊急手術後仍失明,日前法院判決男童父母須賠償237萬多元,因為未投保相關保險,所以必須負擔巨額賠償。 目前多數國人對於「個人責任險」的認識並不深,主要是因為此商品非單獨銷售,通常搭配意外傷害保險專案或旅行平安險銷售,且市面上僅產險公司有在販售。 此外,像是於演唱會或特賣會時,因推擠造成他人受傷,或者出門遛狗卻咬傷他人等,只是要日常生活可能遭受到的意外,投保「個人責任險」都能獲得補償。 另外,還有「教育團體責任保險」,主要為提供學校單位的商品,保障教師或職員於日常工作時,因執行教學、管教或輔導教育工作疏失或過失,直接造成學生受傷、死亡或財物毀損。 不過,若是非執行職務或實施管教權的損失,或者對學員的誹謗、中傷等言語上的傷害,以及「故意行為」如體罰、犯罪等,屬於除外不保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