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主流媒體如何看待社運團體:以自由時報報導南鐵黃春香家事件作為觀察

文/歐碧薇(黃春香家關注組成員)

南鐵黃家反迫遷抗爭所在的位置是媒體資源較少的南部,除了拆除、衝突等特殊場合,黃春香與抗爭者很少受到主流媒體的關注。然而,2021年10月12日,在強拆發生後的兩個多月之後,《自由時報》卻特意刊出一篇名為〈南鐵抗議團體又聚集 警官維安勞累送醫急救中〉的報導,讓我感到相當困惑,因為這篇報導從標題就可以看出兩個獨立事件被硬湊在一起,內文也有意將兩件事作了不當的扣連。

而這類惡意報導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從去年(2020)10月10日到今年10月12日,《自由時報》的同一位王姓記者就撰寫過關於黃春香家關注組的相關報導共計12篇。這12篇新聞都有一個共通點——完全不處理運動的論述與訴求,也不處理運動所涉及的公共性議題,反而卻花大篇幅報導周圍鄰居對黃春香個人的看法、南市府警方的言論,且這位記者在描述現場或有關黃春香家關注組的文字時都帶有主觀立場且描述現場的文字都加上個人立場判斷。

此外,我們也從未有機會獲得王記者的當面採訪,直接詢問有關議題或訴求的看法。簡單來說,王記者關於運動內容的報導幾乎都來自於他的自行判斷和官方說法,這也不符合平衡報導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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