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驚聞 38 歲法官自戕,不應僅歸咎於工作問題而無實質改善

文/倪國榮(新竹市,自由業)

驟聞年輕優質法官李昭然自殺,才 38 歲,令人不敢置信,他是司法官學院第 52 期,第一名結業;年輕法官自殺,幾乎前所未聞,初也未聞外力干涉,指向工作壓力倍增,法官位置,又不好向人「示弱」訴苦,大有可能。

除了司法界廣泛討論工作量與結案時間等程序改善外,筆者幾點,謹供參考:

一、儘量以憲法為本判案,勿為各種子法綁縛不堪,因憲法就如科學的定理地位,是母法,很多判決下來很少提憲法,等到判決違憲,再叫當事人釋憲,等於本末倒置,換言之,對有違憲之虞的子法,就應先以違憲不用,不要惡法亦法的荒謬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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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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