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違規「比手勢.撕選票」 選委會:再認定是否開罰

高雄市 / 綜合報導

大選投票日,發生不少違規事件,南投有3名候選人前往投票的時候,可能因為心情太輕鬆,比出手勢,疑似違規,另外,台北大安區有民眾在投開票所貼上針對特定候選人的批評文宣,南部則發生六歲幼童撕毀選票跟民眾帶手機入內投票等狀況,而金馬獎男配角得主陳慕義,投票時比手勢,選委會說,會再看照片跟影片認定,呼籲民眾投票當天禁止比出特定手勢,可被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南投國民黨第二選區,立委候選人游顥一身白色POLO衫,早上8點到投開票所投票心情相當不錯,不過游顥似乎心情太輕鬆,投完票後走出投開票所,跟選務人員對話時,比出手勢疑似違規,而對手民進黨的蔡培慧,也發生同樣的事情,穿著紅色背心走進投開票所前,她真的太開心對著鏡頭比手勢,另外,南投民進黨第一選區,立委候選人蔡銘軒,一樣心情不錯的走進投開票所,投完票走了出來,手勢下意識也比了出來。

南投縣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志聰說:「依據當時影片跟時間地點,還有當事人的陳述,如果是有的話,將會依選罷法依規裁處」選委會強調會在看影片跟照片認定,不只南投候選人疑似投票違規,各地的投開票所也狀況連連,台北市大安區出現一張,針對特定候選人的批評文宣,貼在投開票所的柱子上,記者方莉婷說:「當時警察發現之後,也馬上拍照,把它撕下來了,因為這其實,是會違反法律。」

另外在台南,一名年約80歲的男子,前往投開票所投票時,因攜帶手機入內,遭工作人員發現,依法裁罰,高雄則是發生,民眾帶著未滿6歲的幼童去投票,沒想到幼童一時好奇,不小心撕毀政黨票,藝人陳慕義說:「我沒有臨時想到這麼多。」雖然疑似違規的人都聲稱無意,但根據選委會規定,投票當天禁止任何,可能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行為,例如比出特定手勢,可被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2018年高雄有一名里長,就因在投票所向投票民眾,比出手勢,遭高雄市選委會裁罰50萬,呼籲民眾前往投票,一定要注意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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