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修法「微罪不記點」 行人路權團體快閃抗議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大聲呼喊「停止殘害交通、還我交通法治、立院退回惡法」,今(3/17)天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及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號召近百人,在立法院前發起快閃過馬路行動,手舉牌繞行中山南路、青島東路十字路口,抗議行政院修法限制民眾檢舉十種「罰鍰1200元以下輕違規」、由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的「逕行舉發」不予交通違規記點,呼籲退回惡法。

日前(3/7)行政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將十種輕微違規樣態列為不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包括在「人行道、行人穿越線、路口、消防栓、學校出口」、「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等處違規停車,以及「併排、快車道臨停」等;另刪除逕行舉發案件記違規點數的規定,預計下周在立法院排審。

不滿行政院及交通部忽視反對聲浪,甚至營造「民間共識」的風向強行通過草案,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今日串聯全台七縣市(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台南、雲林、高雄)的大馬路口,聯合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下一代學生行人路權聯盟、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余爸爸、臺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及親子團體,在同一時間進行十分鐘的過馬路舉牌抗議行動。接下來將擴大抗爭,周六(3/23)將在台北市舉辦街頭遊行,要求立法院在取得共識前應退回修正法案,召開公聽會逐條研議。

(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

※我們是非營利網路媒體「公庫」,專門紀錄、報導社會中遭到忽略或扭曲的社會運動

我們經費來自公眾支持,歡迎捐款相挺,讓我們作更好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