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者告華府警侵權 聯邦法官駁回

兩年前在一場針對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案的華府抗議活動中,有大量民眾因違反宵禁被警方逮捕,這群人並因此起訴華府警方侵犯其基本權益,本周華盛頓特區聯邦地院法官傑克森(Amy Berman Jackson)駁回該訴訟,原告律師表示,曾因該案遭拘捕的抗議民眾計畫提出上訴。

2020年非裔男子佛洛伊德之死在全美引爆抗議浪潮,當年6月1日晚華府有大量民眾在市中心抗議,規模不斷擴大,隨後警方以「違反市府宵禁」為由逮捕了上百名民眾,期間還使用辣椒水等執法工具,其中七人後來起訴警方沒有正當理由就逮捕他們,甚至襲擊、毆打他們,侵犯了他們的基本權利。

華府警方隨後提出動議要求法官駁回訴訟,表示該控訴「模糊不清且過於廣泛」,法官傑克森28日批准該動議,決定駁回訴訟。

原告的代表律師德維塔(James DeVita)表示,抗議民眾計畫對該裁決提出上訴,「我們尊重但不認同法官的裁決,不同的聯邦法官對相似案件有不同結論」,因此他們計畫再對華府警方發起法律挑戰。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曾在2020年6月1日的抗議事件後發表聲明稱,華府警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誘捕」(entrap)了近200名示威民眾,警方當時在執行市長包瑟(Muriel Bowser)為防疫和維護公共安全而頒布的宵禁,卻在此過程中侵犯民眾權益,對民眾噴辣椒水,當晚大約有80名示威者躲到附近居民家中。

住在抗議事發地附近的居民杜比(Rahul Dubey)回顧當時情況,「我聽到好多次砰砰聲響,眼睛因為接觸到空氣中的辣椒水,有強烈灼燒感。人們尖叫著到處亂竄,場面混亂不堪」,杜比當晚收留了近20位躲避警察的示威者,「我打開門看到警察在追人,因此喊著讓他們快進到屋裡。」

此事掀起熱議,時任華府警長紐思漢姆(Peter Newsham)曾辯護稱,該事件因存在暴力隱患,威脅公共安全,「部分民眾違反法律或試圖越界,因此警方在第一時間逮捕他們」;華府警方隨後也發起內部調查,但至今拒絕公布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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