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移樹 滿足投標興趣 周柏雅疑有內定業者

台北市議員周柏雅日昨在議會公告書面質詢指出,市府招商的投標案流標,逼出降權利金及降建物的分回面積,而招標結果還是繼續流標,甚至離譜地要用公帑幫業者拆屋,但還是無法滿足有興趣投標的業者,因為業者認為基地內的樹保,需費二年時間,太早得標會浪費開發時效與人力、利息等等。 周柏雅議員質疑,難道已有內定業者?否則為什麼要替廠商擔心,設計上不能把老樹跟建物融合嗎?市府主動把受保護的老樹認為不是「珍貴資產」而是「風險」,硬要移走?為什麼要開先例替未定案的招商案先移樹?這種惟開發商的令是從,能夠得到多數市民的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