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IPAC墊背 搞國際法理台獨

7月30日一個反中團體「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在台北舉行年會,會中一致通過決議,「反對中國曲解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指這是與一中原則不當連結,限縮台灣國際空間」。由此看來,賴清德當政後,除了不斷高喊「互不隸屬」的兩岸關係之外,也開始拉反中的國際組織當墊背,企圖建構「國際法理台獨」。

從IPAC成立的目的與宗旨來看,儘管表面上要求成員國必須有立場不同的成員當主席,但卻是在蹭西方,尤其是美國反中的政治正確。這次的年會選擇還是在非成員的台北舉行,以「台海和平與穩定」作為議程主軸,可見支持台獨、挑釁大陸的意味相當濃厚。

而在台北舉辦的年會中,副總統蕭美琴在會中致詞時特別提到,中國錯誤解讀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將台灣人民排除在聯合國體系之外,台灣堅決反對。順著蕭美琴的指示,IPAC在年會中也做出決議,認定聯大《第2758號決議文》並未決定台灣的政治地位。

IPAC決議文指出,聯大《第2758號決議文》並未涉及「一中原則」、也並未提供「一中原則」的國際法依據。目前國際上沒有任何法律排除台灣加入國際組織,也不影響其他國家決定對台關係,且台灣2350萬人未能有效參與聯合國組織的現況「必須緊急補正」。

這項決議到底是民進黨花多少錢所獲得,賴政府當然不可能公布。但是卻讓人理解賴清德的「新兩國論」不只是說說,他正透過國際組織來為台灣地位「正名」,讓國際社會共同反對大陸的一中原則,並確認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項操作顯然是要跟大陸大打國際法律戰,也就是從國際社會開始否定大陸在國際所建構的兩岸關係規則,進而建立「國際法理台獨」。畢竟,中國對台政策中除了一中原則是國際社會要跟中國建交,必須承認的第一條原則,所以是屬於國際慣例與國際法的範疇之外,其他像反分裂國家法、懲罰台獨22條意見等,都是屬於大陸國內法的範圍,台灣不承認,大陸也難以施展。民進黨跟大陸打起國際法律戰,不管輸贏,都可以為賴政府加分。

今年4月美國的「德國馬歇爾基金會」舉辦研討會時,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卿藍墨客(Mark Lambert)發言指出,聯合國大會1971年通過《第2758號決議文》處理聯合國的「中國席位」問題,將原本由中華民國代表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此而已;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其自身利益,曲解、濫用這項決議,誤將此決議與其「一中原則」混為一談,並且誤稱這項決議反映出國際社會對「一中原則」共識。

美國政客代表美國政府率先提出反對中國對《第2758號決議文》的解釋,顯然是以美國為首的國際反中集團支持台獨的佐證。只是,賴政府是否真能達成先取得「國際法理台獨」,進而在台灣內部實現他的「務實台獨」目的,看來是困難重重。

問題是,賴清德這種反包圍的國際法律戰策略,到底要讓台灣付出多少成本,恐怕難以估量。(作者為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