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賠身障騎士150萬 李蒨蓉被判拘役40天
因阿帕契案而引發軒然大波的藝人李蒨蓉開車撞傷身障騎士,兩人展開賠償協商。由於李蒨蓉拒絕支付新台幣150萬元,雙方難達和解,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依過失傷害罪判李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李蒨蓉去年風波不斷,先是帶著貴婦團前往陸軍航空第601旅參觀,在阿帕契攻擊直升機前自拍且上傳臉書,引發網友群起砲轟,即使最終獲不起訴處分,但其形象已經大受影響。
之後,就在阿帕契案發生後不久,李蒨蓉開車載著友人行經基隆路高架橋,當車子駛下匝道且切向右側車道時,李蒨蓉與騎乘身障機車的59歲古姓男子發生擦撞,造成古男雙腳與全身多處擦挫傷,左手肌腱還因斷裂必須住院開刀。
經警方調查車禍肇因,確定是李蒨蓉違規,李蒨蓉則與古男進行和解的協商。不過,雙方和解始終因賠償金額無法談定而破局,檢方則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李蒨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