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提時沒宣讀權利! 「生技美魔女」聲請提審獲釋

台北市 / 記者 蕭羽秀 李其庭 報導

有著生技界美魔女之稱的的義守大學生科系教授楊姓教授,被控在知名生醫公司,擔任董座期間疑似帶走了營業秘密,投靠新公司,人才剛回國就被拘提,由調查局台北市調處的調查官帶回北檢偵訊。不過最後律師主張,負責搜索的調查官,當下沒有告知法律權利,也因此向法院聲請提審獲准放人,其實檢警在逮人時都必須宣讀權利,這類連警察都很少犯的錯誤,這次竟然因逮捕程序不合法放人,也掀起內部討論。

留著一頭長髮清秀五官,她是義守大學生物科技系的楊姓教授,這回捲入營業秘密案,9日遭檢調拘提,不過當下她拒絕夜間偵訊,一直到隔天還聲請提審獲釋,原因就在,警方VS.嫌犯說:「你可以保持緘默,你不需要違背自由意志來陳述,你可以請求辯護人,來尋求警方調查釐清偵訊,3項權利是否了解,有了解嗎,了解。」

正常警方要逮人前,都會像嫌疑人宣讀權力,不過楊姓女子律師主張,當時負責搜索的張姓調查官,未告知法律權利,法院當庭勘驗調查官密錄器,發現沒有告知所涉犯的「全部罪名」,以及告知被拘提人在法律上可以保持緘默等等,認定拘提程序有瑕疵裁定當庭釋放。

律師劉韋廷說:「民眾如果被警方上銬,或者是限制行動自由,這樣子的強制處分,警方必須在當下就告知民眾,他為什麼會被上銬,或是限制行動自由。」一般檢警拘提逮人,律師會有30分鐘,可以像當事人了解案情,但一般很少問到逮捕過程,其實逮人不只程序要合法,就連搜查到的證物也不能是違法監聽,或是動用私刑取得的自白,不過這次提審成功後,女教授雖然短暫獲得自由,但檢調已掌握相關證據,將會擇日再約談,恐怕還是得面臨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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