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進CPTPP 政院修正著作權及商標法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政府為了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包括在著作權法和商標法要來進行部分文字修正,要來和國際接軌。

金管會副主委蕭翠玲說:「通通都齊了,就是說民事就是故意跟過失,刑事就是故意,那商標跟著作權不一樣,它本來就是公訴罪,一般重的話都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輕的話1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回要提出修正的法案,是為了配合CPTPP,針對智慧財產權的規定,政院也表示,有助落實商標權人及消費者利益保護,加強對著作權人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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