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款做人情」害慘9村長 雲林褒忠鄉長貪污起訴求重刑

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褒忠鄉長陳建名涉貪案,查出陳指示課長吳清源、張文邦等人,以「餐費」名義詐領去年度村鄰長文康費結餘款7萬1500元,再朋分給9名村長「做人情」;陳還涉及分拆活動標案圖利廠商,並索賄8萬元得逞。檢方今將陳建名、村長等15人依貪汙等多項罪名起訴,要求法院對陳「從重量刑」。

檢察官黃薇潔今天偵結此案,起訴名單分別有陳建名(在押)、鄉長秘書許曉旗,課長李承諺(在押)及吳清源(在押)、中勝村長張文邦、潮厝村長陳成琮、田洋村長章深根、埔姜村長廖慧義、中民村長吳明和、馬鳴村代理村長郭峯霖,有才村長曾樹頭、新湖村長吳慎哲、龍岩村長莊清榮,以及蔡姓及王姓廠商等15人。檢方起訴的罪名分別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行賄、《刑法》偽造文書及《商業會計法》等。

檢方查出,陳建銘涉及兩大犯行,分別是詐領「村鄰長自強及文康活動費」、以及在「大手牽小手為愛一起走」活動中收賄及詐領活動費。

詐領7萬公款為「做人情給村長」

檢方查出,褒忠鄉舉辦2022年度村鄰長自強及文康活動時,預計花費28萬6千元經費(編列143人、每人2000元),但礙於疫情干擾,改為發放每人1500元的7-11禮券,而經費剩下7萬1500元沒花完,陳建名及村長們就在小吃店密謀汙掉結餘款。

檢方查出,中勝村長張文邦委託潮厝村長陳成琮取得9張小吃部免用統一發票空白收據後,交給鄉公所課長李承諺偽造單據,讓李承諺藉此申報村鄰長自強及文康活動餐費,而錢匯入小吃部後,張文邦就直接領走交給李承諺,李則全部分給村長們「做人情」。

檢方掌握,張文邦拿9500元、陳成琮6500元、章深根8000 元、廖慧義 7500 元、吳明和1萬500元、郭峯霖8000元、曾樹頭5000元、吳慎哲 8500 元、莊清榮8000元,9名村長因此惹上貪汙官司。

分拆活動標案藉機索賄8萬元

檢方也查出,褒忠鄉去年8月13日編列43萬元經費,舉辦「褒忠鄉大手牽小手為愛一起走」活動,陳建名等人卻沒有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反而指定蔡姓廠商私下分拆成好幾個標案,並由廠商負責蒐集不實收據,假裝其他廠商也有承辦活動,陳建名則藉機索賄8萬元。

檢方查出,鄉長秘書許曉旗、課長吳清源還和蔡姓廠商談好,由蔡出具概算表,將8萬元賄款藏匿在經費裡,吳清源則從43萬元經費中先預支現金23萬8000 元,他交付廠商15萬8千元,直接截留8萬元賄款。

檢方在起訴書裡痛斥,陳建名身為褒忠鄉鄉長,本當戮力從公,以報鄉親付託,竟利用辦理鄉內活動機會,向廠商收賄,且因選舉將近,為謀求村鄰長支持,竟詐騙公款「做人情」給村鄰長,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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