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團聚證陸配 24日起可申請來台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3日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持團聚證的中國籍配偶自9月24日0時起可申請來台。

持「團聚證」的中國籍配偶大多為新婚不久的兩岸婚姻新人。兩岸人民決定走入婚姻後,中國籍配偶來台辦理的第一項證件即為「團聚證」,之後才能依序辦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甚至決定入籍台灣。

媒體報導,至今因武漢肺炎疫情緣故,有約2000名持團聚證的中國籍配偶未能來台。(編輯:張雅淨)10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