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共國籍法有規範放棄國籍 邱太三談陸配參選:不是陸委會來管

2024總統暨立委選舉倒數2個月,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傳將陸配徐春鶯排入名單內,但因其過往經歷引發爭議,徐春鶯近期也為國籍問題槓上陸委會。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13)日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示,陸籍人士取得中華民國的國籍後,要跟中華民國的國民遵守相同法律,若要成為參選人是由中選會決定,要擔任公職則是由任職單位決定,並非陸委會管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113年度陸委會及相關單位總預算,針對徐春鶯要求陸委會教如何放棄中國國籍,邱太三會前受訪時指出,相關議題已有法律學者提出見解,中共的國籍法第10、14及15條也都有明確規定;至於是否在鼓吹兩國論?邱太三則說,「這個沒有,我想中華民國的憲法只有規範我們政府的組織,至於其他國家不管美國、日本、南非,都不在我們憲法規範的範圍內。」

對於陸配參選我國公職前提,邱太三答詢時指出,陸配參選不需放棄國籍,但需在取得我國身分證10年後才可參選或考公職,但對相關規範是否構成歧視一事,過往也有打過憲法官司,而後經大法官釋憲後,認為基於國家安全及整體考量,限制陸籍人士需在取得身分證10年後才得參與公職的相關規定合憲。

邱太三續指,我國自1991年修憲後,縱使不再把對岸視為叛亂團體,但因對岸仍無法讓我方全然信賴,因此有關陸配參政議題,大法官也都做過如釋字618號等解釋,認定我國政府沒辦法做個別有效的了解,所以只好用法律全盤性規範,這是基於兩岸情勢跟國家安全考量。

<cite>陸委會主委邱太三13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並報告前接受媒體聯訪,他表示陸配參選不需放棄國籍,但需在取得我國身分證10年後才可參選或考公職。(鍾秉哲攝)</cite>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13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並報告前接受媒體聯訪,他表示陸配參選不需放棄國籍,但需在取得我國身分證10年後才可參選或考公職。(鍾秉哲攝)

邱太三提到,過往訂定《兩岸關係條例》時,是希望兩岸透過交流方式能達到更好融合或者未來發展,但沒想到30年來,中國崛起後不只想成為經濟大國,甚至想成為軍事強權,引發整體國際情勢變化,也引發兩岸緊張,因此立法院也因應訂定出如《反滲透法》等法規。

邱太三強調,現行《兩岸關係條例》只能規範對岸人民到台灣後,我方給予的生活照料、社會福利及工作權益等,但當陸籍人士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時,就要跟中華民國的國民遵守相同法律,這個部分就不是陸委會來管的,若要當參選人是由中選會決定,要擔任公職則是由任職單位決定。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也指出,現行《兩岸關係條例》未規定陸籍人士當選的國籍問題,因此相關規定需回歸《國籍法》第20條規定,具外國籍人士不得擔任公職,而放棄外國籍一事要問陸委會其實也很奇怪,擬參選副總統的賴佩霞要放棄美國籍也是找美國在台協會(AIT),徐春鶯怎麼會找陸委會討公道?

徐春鶯有註銷中國籍?李大維:資料庫都沒有記載

針對徐春鶯國籍議題,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質詢時詢問,海基會是否有徐春鶯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紀錄?海基會董事長李大維答覆,海基會沒有相關的紀錄,徐春鶯是在1993年來台有婚姻關係,但《兩岸關係條例》第17條是2013年3月才實施,徐春鶯是在新條文實施前就取得我國身分。他也說,法律不溯及既往,「我們也請我們同仁去查,所有資料庫都沒有記載。」

至於司法院前副院長、前大法官蘇永欽近日撰文指稱,「大陸地區人民不存在所謂雙重國籍問題,可說已經是我國司法體系一致的見解」,邱太三則回應,不用去看蘇永欽的文章,個別學者有個人的看法,這他沒意見,「他那個時候還不是大法官,那是他自己的見解。」

不過,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質疑,陸委會要求陸配必須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後,才能擔任民選公職,但陸委會很清楚對岸不會發「放棄國籍證實」給陸配,尤其陸配需在台6年居留才能取得身分證,並需熬過10年才可依法參選,但為何在法規有明定陸配參政前提下,現卻又對陸配參選傳出如「木馬屠城」等疑慮?「我覺得你們是蔡總統說一套,下面的亂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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