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接生 醫師可收非值班出勤費

中國時報【魏怡嘉╱台北報導】 未來產婦可以付「非值班醫師出勤費」指定醫師生產。衛福部官員表示,為增進長期醫病關係,病患若要指定非值班醫師為自己接生或手術,在醫師同意下,可以付「非值班醫師出勤費」,但醫療院所及所收金額需先向當地衛生局報准,雖然「非值班醫師出勤費」非限定只有婦產科,但預料產科醫師利用到的機會最高。 衛福部昨天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立委林靜儀指出,衛福部於2010年嚴格規定,醫療院所不得收包括指定醫師費及轉床費等9項費用,但對於拉皮、雷射等沒有健保給付的醫美收費卻坐視不管,就連在非上班時間幫人接生的醫師也不能額外收取出勤費用,相當不公平。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由於產婦與產科醫師之間醫病關係較為特殊,醫事司在去年10月即發予各縣市衛生局函示,同意醫院可以收取「非值班醫師出勤費」,而「非值班醫師出勤費」亦不限於婦產科,其他科別也可以,但一定要是醫師在非值班時間內才可以收取,與指定醫師費不同。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目前僅台東、屏東兩縣市有規定「非值班醫師出勤費」,桃園日前也准予收取,產科醫師較其他科別醫師夜間出勤的機會高出許多,加上未來醫師若納勞基法,即便晚上產科醫師要出來接生,醫院也會為了加班費的問題要求醫師不要出勤,但有些產婦的狀況只有主治醫師最清楚,換別的醫師接生有可能增加生產風險,衛福部同意收取「非值班醫師出勤費」,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醫學會樂觀其成。 「非值班醫師出勤費」要多少才合理?石崇良表示,由於各地區醫療院所狀況不同,加上有公平交易法的限制,無法全國訂定同一價格;黃閔照表示,一般認為6千至1萬元之間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