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記者「惡意製造假新聞」 賴品妤被中天告被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媒體人黃揚明之前曾公開賴品妤跌倒的「第三視角」影片。(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媒體人黃揚明之前曾公開賴品妤跌倒的「第三視角」影片。(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前民進黨立委賴品妤父親賴勁麟的公司「雲豹能源」因賺綠能財,去年她出席醫學會活動時,在媒體追問、現場一片混亂中險跌倒,賴品妤不斷對著中天記者怒吼「為什麼要推我」,事後還指控記者「惡意製造假新聞」,經中天新聞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賴品妤根據自身經歷發表評價,不構成妨害名譽,今(20)日處分不起訴。

中天新聞提告主張,2023年8月24日,賴品妤在國際會議中心接受中天記者林男採訪之際,當場指摘記者「你為什麼要推我」、「哎叫警察來」等語。

當晚,賴品妤在臉書發文「遇到中天記者狂追,我因而摔倒在地」、「惡意製造假新聞的同一位中天記者」、「一路尾隨、不停騷擾我、靠近我甚至肢體碰觸」、「這已經不是正常的新聞媒體,而是利用製造混亂、尾隨吆喝自行創造新聞的媒體製造業」等,不實指摘中天、林男違背新聞專業倫理,貶損名譽及社會評價,涉犯誹謗、加重誹謗等罪嫌。

賴品妤被追問能源政策。(圖/TVBS資料畫面)
賴品妤被追問能源政策。(圖/TVBS資料畫面)

賴品妤委任律師主張,中天就賴父親賴勁麟前往大陸推動業務交流、擔任能源公司董事長等情節,是否與賴品妤當初反對簽定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違反國家能源政策利益迴避等問題,多次緊迫跟追採訪,致賴品妤撞擊採訪用的麥克風架,賴品妤認中天報導不實,才會公開表達意見。

檢察官認為,告訴人、被告都不否認賴品妤確有撞擊麥克風架的事實,也有影像可證,賴品妤認記者跟追採訪,已逾越可容忍範疇而為指摘,自屬就親身經裡所描述,賴品妤對中天提問的內容,主觀認定與事實不符,發表己見,也難認逾越合理評論原則範疇,尚無以妨害名譽罪責相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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