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解編不影響EUA!羅一均:疫苗、藥品不失效「可用到有效期止」

記者蔡庭語/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宣布5/1解編,新冠肺炎也同步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後續將由衛福部主導整備應變工作。不過有專家憂心,解編後包括疫苗、藥品等物資恐受影響。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表示,在EUA核准期限內合法製造或輸入產品,都可持續販售和使用到產品有效期限為止。

在疫苗EUA方面,羅一均表示,莫德納、莫德納次世代雙假疫苗和Novavax的效期都到2023年12月31日止,BNT疫苗已有EUA核准有效期限延長至2023年10月31日;藥品部分,瑞德西韋EUA核准期限到2025年06月02日止、莫納皮拉韋到2024年12月31日止、倍拉維到2023年12月31日止、Evusheld到2024年08月22日止,而新冠病毒檢測儀器/試劑到還有203件效期到2023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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