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法官判決離譜 壹週刊判賠確定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台中地院法官蔡嘉裕4年前被《壹週刊》報導指他是「離譜法官」,蔡憤而提告;一審認定屬公益評論,不涉侵權行為,判蔡男敗訴,但二審認為壹傳媒與記者未合理查證且錯誤報導,改判須賠償35萬元並刊登道歉聲明、永久刪除網路新聞,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2015年周刊報導蔡嘉裕判決一起廖姓男子控告兒女恐嚇等案件無罪,標題為「入贅老父遭兒女逼產差點吃誣告官司」,內容提及蔡男「主動分案辦誣告、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刑案被告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稱蔡的判決離譜,引發網友辱罵法官。 蔡提告求償並要求道歉,士林地院認為,周刊對身為法官的蔡嘉裕作成對證據解讀與一般民眾認知有落差的評論,雖屬尖酸刻薄、不留餘地,然應仍屬善意、適當的評論,不具違法性,判蔡男敗訴。 蔡不服提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周刊記者只憑投訴人單方「指證歷歷」,就對未經查證的事實,率以「大逆轉」評論蔡的判決「罕見」,難認屬適當的評論,構成侵權行為。 高院認定,周刊報導蔡的判決「離譜」、「罕見」、「最扯」等用語,足以貶損蔡的專業形象、法律素養等社會評價,致其名譽受有損害,須賠償且刊登道歉聲明,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