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鄭運鵬違反「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防疫規定 凌濤具名檢舉


針對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在自主管健康理期間(+7天)出席多場選舉活動,國民黨桃園區市議員候選人凌濤12日具名向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桃園市衛生局發出檢舉信,違反「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防疫規定,同時還附上鄭運鵬臉書活動截圖,要求兩單位依照事實證據,據實查辦鄭運鵬。

凌濤於檢舉中指出, 民進黨提名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於9/23確診,按照指揮中心規定,經過7天居家照護至9/30,於10/1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根據最新111年7月14日版本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主健康管理指引」、桃園市衛生局公布之防疫規定,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雖然沒有出現症狀可正常生活,但仍明確指出「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及「禁止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集會等類似活動。」

此外,經111年10月11日去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1922專線,明確回覆「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禁止聚餐、聚會、在餐廳內用餐以及去到人潮擁擠的場所,避免與不特定對象進行接觸」、「造勢活動可能人潮擁擠或是跟不特定對象接觸」。

國民黨桃園區市議員候選人凌濤。
國民黨桃園區市議員候選人凌濤。

凌濤指出,經查鄭運鵬公開行程及臉書貼文,10/1-10/7有多場次造勢活動,多次躋身人群當中,以圖為證(鄭運鵬臉書截圖),證明鄭運鵬確實違反相關規定,請貴單位予以查辦。

凌濤說,桃園市衛生局10/11對該案回應媒體,「有關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條件後,自主健康管理7天規範,沒有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外出時,全程正確佩戴口罩,並避免出席聚餐、聚會,有關媒體提出(鄭運鵬)案例並無違反自主健康管理相關規定」,涉嫌護航,並未積極查明事實,讓民眾對於防疫指南理解有誤導之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應予以糾正。

凌濤強調,主管機關應對該政治人物違反相關規定從重量罰,展現示範作用,請主管機關審慎考量,採用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對該案開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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