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黃珊珊護航京華城誤引法條 簡舒培:已遭台北市府打臉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前副市長、立委黃珊珊先前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北市政府在京華城案中,是以「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規範法定容積,細部計畫審議容積上限有法有據。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25)日質疑,黃珊珊在記者會上誤引《都市計畫法》與《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來替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解套,結果遭台北市政府公開打臉。
簡舒培指出,黃珊珊過去曾使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來為柯文哲辯護,試圖幫京華城解套,但錯把「台灣省」的法規套用在台北市,成為笑柄。她說,近日黃珊珊再次開記者會,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和《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聲稱京華城的容積獎勵案合法合規,但卻遭到台北市政府官方回應「啪啪打臉」。
簡舒培引用市府回應指出,京華城案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由土地權利關係人提出申請,並非根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辦理;市府進一步確認,京華城案在公展時的法令依據也明確指向《都市計畫法》第24條,完全推翻了黃珊珊的主張。
簡舒培質疑,京華城雖然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容積獎勵申請,但為何柯文哲市府如此積極配合,不僅快速辦理,還成為柯文哲任內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市計畫變更案。她表示,更令人質疑的是,柯文哲市府為何還協助京華城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最終讓京華城以「準用都更」的方式獲得高達20%的容積獎勵,價值上百億。
簡舒培認為,黃珊珊的辯護不僅無法合理化柯文哲的行為,反而讓台北市府公務人員非常不滿,導致市府公然打臉黃珊珊,揭示京華城案在程序上的問題。
照片來源:簡舒培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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