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口罩 李中杉降2級改敘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日電)前行政院衛生署秘書室主任李中杉被控在SARS疫情期間,越權私下挪交N95口罩給長庚醫院。李刑事部分遭判處緩刑定讞,公懲會認為,李監督不周,今天將他降2級改敘。 公懲會指出,李中杉被控在民國92年擔任行政院衛生署秘書室主任期間,在SARS疫情升高,口罩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踰越權限,將徵用的5萬個N95口罩擅自處分,交由長庚醫院使用,並以不實登載文書方式掩飾,遭控偽造文書。 李的刑事部分今年初遭法院以偽造文書罪,判處7個月徒刑、緩刑3年定讞。公懲會委員評議認為,李對所屬員工未依規定處理的重大疏失,難辭督導不周之咎,認為他所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將他降2級改敘。10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