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影視產業 文化部啟動雙引擎

工商時報【邱莉玲╱台北報導】 提振影視產業,文化部長鄭麗君透露,已規劃由文創院、國家電影中心(簡稱國影中心)2大國家級機構扮演重要推手!其中,文創院聚焦影視為首的文創產業振興、國影中心負責推廣影視文化,並計劃在這些中介組織成立循環性基金,專款專用持續投資影視。 國影中心將落腳新莊副都心,文化部與新北市府上週簽約,新北市出資3.96億元興建硬體,文化部負責內裝和營運,預計109年完工。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位於新莊副都心的「台灣電影文化園區」基地面積約2.7公頃,為公告現值約138億元的黃金地段,其中1公頃興建國影中心,規畫有映演、展覽與圖資閱覽等空間,落實電影保存和文化推廣;其餘1.7公頃將與企業合作推動,引進影視展演中心、商業設施等,促進影視產業發展。 鄭麗君指出,文化部也將協調合宜用地建置片庫,已累積30萬件電影資料,可供策展、授權使用,接軌國際,在此基礎發展影視產業;同時,推動國影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以聚集更多資源與能量進行國家電影文化的承續與推進。 鄭麗君也將盡速完成文創院設置條例立法,文創院將作為研發中心,協助文化內容商品化、產業化,重點振興影視音、ACG(動畫、漫畫、遊戲)、出版等7項產業,搶救影視業是當務之急,並促進中小企業結盟,由大帶中帶小,催生產業生態系,並成立循環性基金投資影視。 鄭麗君透露,近期會先啟動國發基金投資影視,長期希望在中介組織成立循環性基金,以特定用途專款專用投資影視,財源會適時以國家預算或其他基金方式持續增加,循環的意義是持續穩定針對影視投資,除政府資金以外,也作為一個平台,邀請金融體系參與、民間資金投入、企業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