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醫院替丁守中接種疫苗 北市:符合規定無法開罰

前立委丁守中遭質疑施打「特權疫苗」,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丁守中是以醫院董事造冊為第1類優先接種對象,符合中央規定,因此無法對振興醫院開罰。

振興醫院替丁守中接種符合規定 北市: 符合規定無法開罰。(示意圖)
振興醫院替丁守中接種符合規定 北市: 符合規定無法開罰。(示意圖)

丁守中日前表示,他在5月26日接到台北市振興醫院通知,屬於第1類優先接種對象,因此已接種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AZ疫苗,遭質疑施打「特權疫苗」。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指出,第1類優先接種對象包含醫事人員以及在醫療院所工作的非醫事人員,因此醫院董事符合這個定義,無法對振興醫院開罰。

衛生局強調,禾馨醫療施打對象中包含非屬第1類優先接種對象的「禾膳股份有限公司」等關係企業人員,兩者不可混唯一談。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天說,丁守中在2月份就以「醫院董事」的身分造冊為第1類優先接種對象,並上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將請示中央為何接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則回應,造冊責任應由造冊單位自負,振興醫院應全權負責。

振興醫院日前因違規替連戰夫婦及8名志工施打疫苗,遭衛生局開罰新台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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