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巴學運/占領校園建築 私校生恐有民、刑事責任

哥倫比亞大學行政大樓被學生占領,象徵全國校園支持巴勒斯坦抗議活動升級,不過法學專家指出,校園抗議活動常常逾越法律甚至偏離法律允許範圍,值得注意。

國會山莊報(The Hill)報導,近來在全美校園蔓延的抗議活動,被校方和民選官員視為違法,累計有數百名學生被捕,不過涉及公私立學校、室內外以及大學校園的示威活動,對於時間地點制定不同規定,而且只有公立學校才受第一修正案約束。

維吉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法學教授紹爾(Frederick Schauer)表示:「如果是州立大學會受到第一修正案規範,限制校方能做什麼以及不能做什麼。」因此私校能夠採取更多行動,例如哈佛大學規定只有學生和校方人員才能進入校園草坪,因為該校並非公立學校。

至於室內舉行的抗議活動因為妨礙他人,無論公、私立學校都有更多權限處置,導致多數支持巴勒斯坦活動都選在戶外紮營,不過即使哥大學生占領校區大樓,但若沒有獲得校方允許,紐約警方不會介入。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占領校園建築並非第一修正案保護範圍,因此私校學生可能面臨民事或刑事責任。

「個人權利及表達基金會」(Individual Rights and Expression,FIRE)資深專家格林柏(Zachary Greenberg)指出,學校可以對示威活動限制「時間、地點和方式」,他說:「幾乎所有大學都對學生紮營或保護校產設下底線,做法相當合理,可以預防干擾,維持校務正常運作。」

校方雖然有法律依據可以動用警察權,不過印第安納大學(Indiana University)憲法教授康克爾(Daniel Conkle)表示:「一所大學可能制定校規,反對在校園設置營區、紮營過夜,但不一定能夠讓校方動員警察拆除營區帳篷、逮捕示威者。」

雖然許多校園抗議活動聲稱過程平和,但還是引發外界對於反猶主義在校園散播,威脅猶太學生人身安全的疑慮。

「佛蒙特州法律研究生院」(Vermont Law and Graduate School)助理教授卡特(Jared Carter)指出:「攻擊性、詆毀、仇恨言論都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因此呼籲:「應制定禁止威脅他人的法律,要有刑事法律禁止,才能防止語言或騷擾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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