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羅馬拼音 民團促原鄉地名跟進

原民團體指出,除了人名外,地名也應修正成可用羅馬拼音代替,而不是現在的仁愛鄉、信義鄉等稱呼。圖為2022年原住民族傳統命名文化巡迴展。(本報資料照片)
原民團體指出,除了人名外,地名也應修正成可用羅馬拼音代替,而不是現在的仁愛鄉、信義鄉等稱呼。圖為2022年原住民族傳統命名文化巡迴展。(本報資料照片)

泰雅族原住民寶杜.巴燕(Bawtu Payen),前年申請「單獨」以羅馬拼音的原住民族語「Bawtu Payen」登記為身分證姓名遭拒,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終獲得勝訴。長期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的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表示,這是一個大的突破;原民團體更指出,除了人名外,地名也應修正成可用羅馬拼音代替,而不是現在的仁愛鄉、信義鄉等稱呼。

伍麗華曾提案得選擇使用原住民族文字(羅馬拼音)辦理戶籍登記、申請歸化或護照,她表示,寶杜.巴燕接到勝訴通知後,第一時間就與她聯繫,如果戶政單位沒有提起上訴,未來寶杜.巴燕就可以「Bawtu Payen」登記為身分證姓名。

內政部戶政司指出,為尊重原住民訴求,並考量社會辨識需要,行政院已於去年2月11日研商「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獨登記傳統名字」,將朝原住民傳統姓名以單列原住民族文字記載方向推動,未來內政部將配合政策決定,研議修正姓名條例相關規定,以辦理戶籍登記作業,針對法院判決結果,內政部表示予以尊重。

此外,除了原住民以羅馬拼音單列族名外,內政部也規定,外籍配偶及其子女在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或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時,須取用中文姓名,並得以中文原名或外文音譯方式取用,像是台灣籃壇首名歸化球員「新台灣人」戴維斯(Quincy Davis)在2013年歸化,就是以戴維斯來登記為身分證名稱。

而《國家語言發展法》已明定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為國家語言,且不受歧視或限制,但姓名條例卻要求「應取用中文姓名」。對此,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祕書長Omi Wilang認為,中文發音不足以表達原住民的傳統姓名,甚至會衍生奇怪的問題,甚至還會拼出十分離譜的字,支持單獨使用羅馬拼音文字。

Omi Wilang說,地名也應可用羅馬拼音代替,國外可行、沒道理台灣不行,且此條修法並沒有太大爭議,也對各政黨的原住民政策是加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