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獲保育類「龍王鯛」還Po網炫耀 這原因讓蘭嶼2男被判無罪

台東蘭嶼李姓及謝姓男子2021年捕獲龍王鯛遭檢方起訴,但法院審理認為證據不足,判決2人無罪。(圖/翻攝畫面)
台東蘭嶼李姓及謝姓男子2021年捕獲龍王鯛遭檢方起訴,但法院審理認為證據不足,判決2人無罪。(圖/翻攝畫面)

台東蘭嶼李姓及謝姓男子2021年2月捕獲1隻1.1公尺長、26公斤重的瀕危保育魚類「龍王鯛」,還比讚合照,Po上網炫耀,遭人檢舉後移送法辦,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然台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證據不足,無法判定他們是故意捕撈,因此判決2人無罪,可再上訴。

龍王鯛為曲紋唇魚的別名,因喜歡棲息在珊瑚礁海域,也被稱為「珊瑚礁魚王」,雖然體型龐大,但其性格溫和、有靈性,過去遭到大量捕殺。據了解,目前在台灣周邊海域不到30尾,被列為瀕危物種,是台灣非常重要的海洋資源。

檢方調查,李男和謝男當時以不詳器具刺穿1尾龍王鯛的胸鰭基部,再以拖行的方式把魚運回謝男母親開設的民宿;同日還開心比讚和魚合照,謝母隨後上傳至總共有483人的買賣漁獲LINE群組,經警方查獲。

檢方約談李男和謝男到案時,2人堅稱是不小心釣到龍王鯛,收竿時還覺得怎麼這麼沉,拉上岸時魚已經死亡,且拍完照後就把龍王鯛放回大海,並沒有故意用器具刺穿,後續也無宰殺或販售。但檢方不採信2人辯詞,全案仍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法院審理之後,認為查扣的相關釣具及照片,不足以證明李男和謝男故意捕獲曲紋唇魚,而且從照片來看,曲紋唇魚身上的傷勢也難以辨識為器具穿刺,並導致其死亡,因此判2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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