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信義淡水線路邊機車停車格納入收費

(記者黃秀麗台北報導)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自108年起開始施行全市機車收費政策,其目的係為強化管理機車停放秩序、降低私人運具使用及提升公共運輸使用,推動時分4階段逐步實施。

停管處長李昆振表示,使用智慧支付繳納停車費,省錢省時又方便

停管處營運科長羅至浩說明,自110年1月18日起捷運信義淡水線市中心站點(圓山站至象山站)周邊約7,100格機車停車格將納入收費,其餘3線捷運站周邊也預計於今年陸續實施,考量收費區域擴大,為減緩實施收費對民眾影響,停管處已推動全市機車月票、全市每日1張單及電動機車免費等配套政策。另本市大眾運輸已相當發達,捷運及公車路網遍及市中心,亦提供優惠便捷之1280月票、捷運常客及幹線公車轉乘優惠,呼籲民眾多利用大眾運輸替代私人運具,如確有使用私人機車需求,亦期以綠能運具取代燃油運具。

停管處長李昆振強調,實施路邊機車格位收費除可避免停車位被特定車輛長期佔用,收費後久停占用車減少約30%,且停車收入亦規定解繳市庫或運用於建置、維護路外停車場設施及推動大眾運輸等相關使用,亦可使公共停車資源得以充分運用,提高收費格位周轉率,以提供市民更佳之停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