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貨用不完?網拍剩藥可罰200萬
(優活健康網記者黃苡安/綜合報導)網拍不是什麼都能賣!販賣藥品、口罩等醫療器材,甚至出國掃貨用不完的保健食品都是觸法行為,先前有一名清寒女大生因為賣OK繃被抓,痛哭求情,官員無奈,雖然同情但仍得開罰3萬元,民眾務必小心,別賺小錢卻被罰大錢。
隱形眼鏡盒也屬於醫療器材
還有一名粉領族出國前網搜發現,日本有一款隱形眼鏡盒好用、輕巧又易攜帶,熱門到有「斷貨王」稱號,到日本大肆掃貨,回國後拿來網拍補貼旅遊費,沒想到隱形眼鏡盒竟被認定是醫療器材,遭衛生單位認定違反《藥事法》,依法開罰,得不償失。
目前衛福部僅開放藥商事前申請並經核准後,才能在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頻道販賣第一等級及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另外,藥商僅許可乙類成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棉花棒、紗布、OK繃等)及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體脂機、保險套、衛生棉條等)可在網路販售,未申請許可執照刊登販售,可依《藥事法》第92條規定處3 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經查獲者可依《藥事法》第93條規定處20 萬元以上、500 萬元以下罰鍰。
加註廣告用語 最高罰鍰500萬元
案例中,女大生並非領有許可執照的藥商,在網路上轉賣OK繃,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而依同法第92條可處3萬元罰鍰。如果女大生在販賣的OK繃旁標註「一貼見效、不留疤痕」等用語,則可能被視為是藥物廣告,違反《藥事法》第65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而依同法第93條可加罰20萬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處官員表示,包括曼秀雷敦、綠油精等常備藥,或是離子導入儀、隱形眼鏡、隱形眼鏡盒、棉花棒、OK繃、衛生棉條等醫療器材,一般民眾不具藥商資格,不得販賣。刊登販售商品前應詳閱拍賣平台公告之禁止事項,以免誤刊而受罰,消費者若對醫療器材標示有疑慮,可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確認是否為合法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