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哈佛招生歧視今開審 兩代亞裔立場迥異

哈佛大學一向隱祕的招生過程,因亞裔控告招生歧視一案15日在波士頓聯邦法院開審,罕見地面臨公開檢視。在美國種族及政治分裂的此刻,這場判決廣泛被視為一種改革,且可能改變數十年來備受爭議的哈佛等菁英大學利用種族作為招生標準,以平衡在校生比例的作法。

哈佛被控招生作業歧視亞裔學生,引起各界關注校方有意識地以種族作為招生考量的策略;原告並非以此招生方式對白人學生不利控告哈佛,而是指出哈佛招收少數族裔和白人學生,卻忽略了亞裔這個少數族裔。

哈佛新任校長巴考(Lawrence Bacow)透過電郵表示,有信心哈佛會贏得官司,呼籲各界把眼界放遠。

審理在波士頓聯邦法院進行,但控告種族歧視的亞裔,將無一人出庭作證,僅有他們的朋友及開審前約談過他們的律師知情。哈佛大學則從招生小組、前校長到校友,都將出庭說明辯護招生時如何考慮族裔因素。

這場審判結果將在某一程度上判定哈佛是否歷年來都以種族來平衡學生人數,同時歧視了亞裔申請者。 支持與反對團體14日在波士頓展開不同的示威活動。

紐約時報報導,兩場立場迥異的聲援活動,雖然僅隔著三哩不到的查爾斯河,但卻顯示亞裔世代意識形態的巨大差異。在考柏利廣場上的是年紀稍大的亞裔,他們認為哈佛以族裔做為申請標準,無疑是一巴掌打到亞裔臉上,否定亞裔美德以及追求美國夢、向上攀升的努力。

而另一邊在哈佛廣場示威的年輕亞裔已經朝向美國精英的道路上邁進。他們維護多元化,並支持哈佛維持多元化的招生政策。他們不願被不公平地用作廢除「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棋子。

但即使是支持多元招生的年輕一代,也對哈佛校方通常在「人格評級」(personal ratings)項目,對亞裔申請者評分低感到不舒服。

控告指哈佛入學申請評核人員根本就是對亞裔抱有成見(stereotype),認為亞裔「長得都一樣,想法也一樣」,一個模子出來的(faceless, textureless),只會辛苦工作,但欠缺「與人不同的特質」(exceptional qualities)。

這次提控的團體「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主席布魯姆(Edward Blum)代表控方發聲,66歲的布魯姆為白人,住在佛州和緬因州,以動員在法庭上向平權措施和選舉權利法挑戰而知名。他曾幫助被拒入學的白人高中女學生雅比蓋‧費雪(Abigail Fisher),控告德州大學招生政策考慮族裔因素是違憲,但2016年最高法院裁決,支持德州大學的招生政策。

布魯姆告訴華盛頓郵報:「法院和相關各造都了解,這些學生不具名,是因為曝光後可能遭遇騷擾和社交媒體的醜化。相關各造深知,費雪控告德州大學期間曾遭遇的騷擾和威脅,致使所有人為這些學生的身分保密。」

布魯姆承認,他四處找尋可為此案提供證據的亞裔,正如同他為其他案子找尋白人學生。他表示,這種方式與其他團體集結原告對抗歧視並無二致。他說:「這個組織的基本使命, 是泯除招生過程中將種族因素納入考慮。」

由於控告學生身分未公開,審判前,哈佛曾質疑SFFA的提控資格,但波士頓地區聯邦法官伯勒斯(Allison Burroughs)裁決,該案應逕行審理。

紐時指出,尚不清楚此案只會狹隘地影響哈佛,或廣泛地影響所有大學關於種族的入學政策。

法律專家表示,此案至少會影響少數最菁英的學府,或上訴至現已更加保守的最高法院,改變當前的大學招生面貌。

洛杉磯「亞美公義促進中心」(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專職律師歐琦(Nicole Gon Ochi)說:「我認為這肯定會影響平權行動,並擴及全美大學的多元種族政策,不僅止於哈佛等少數菁英大學。」

哈佛駁斥此說,澄清校方並未種族歧視,而是根據每位學生的背景、種族、才能和想法分別考量,且沒有證據顯示招生入學委員會限制亞裔入學人數,但坦言若廢除相關準則,將使非裔、西語裔等極少數族群的學生人數減半。

華府自由派智庫「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資深成員夏皮羅(Ilya Shapiro)表示,若此案上訴至最高法院,甫就任的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會遵照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的判例,「羅伯茲已表示,解決歧視問題的唯一方式即停止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