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社宅「違法扣點」解約 租客上訴獲勝訴

新北市一名住在秀朗社會住宅的租客,控訴負責管理的住都中心,有多項不實指控,甚至單方面要求終止租約,雙方打官司,租客勝訴後選擇出面,也拿出屋內現況影像反駁,對此住都中心回應,對於法官見解予以尊重,但租客遭違規記點的部分,已無法再續約。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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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拍下屋內狀況,原本被指控堆滿雜物的陽台,現在一打開門,右側擺放洗衣機,左邊的緩降逃生設備,也沒有被阻擋住,而打了一年多的官司,也終於結束了。

租客:「說我家的那個什麼消防緩降梯,影響公安不能使用,法官也問他為什麼當場沒有測試,明明就可以拉起來使用,最重要的新北市政府怎麼可以這樣說謊,你說物業管理中心有我家的鎖,問題是物業中心已經四家都否認,他們都沒有我們住戶的鎖,那是違法的。」

租客和85歲的媽媽,住在新北市秀朗社會住宅,111年續約,租約至今年三月底到期。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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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他們就是為了要架一個木梯,說要去上面看偵煙器,然後木梯又比鋁梯大,然後叫我一直要往旁邊推東西,這整段影片住都中心都有,卻截圖來栽贓我。」

111年新北市管理社會住宅的住都中心,公開這段影像,指控租戶有多項行為不符合規定,包含像是陽台堆放大量雜物,影響公共安全,累計扣34點,但雙方訴訟到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雖然緩降機設置在這一戶,但其他人都沒有鑰匙,發生意外時也難立即進入逃生,難以認定妨害公共安全,另外陽台擺放盆栽,不是嚴重行為,不可立即終止租約,認為當中扣的18點並非合法。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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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二審官司敗訴,也不得再上訴,新北市住都中心對於法官見解,予以尊重,租客與母親,承租至今為六年,原本因為身分關係,可以再續約,但礙於已達到扣點規定,將不得續約,也要補繳未繳納的租金35萬元,雖然目前勝訴,但他們最希望能繼續住在這,兩個人好好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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