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詹江村、葉元之誣指林佳龍賄選 林佳龍陣營赴新北地檢提告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坤城、李晏榕今(9)日下午到新北地檢署按鈴遞狀,針對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新北市議員葉元之將林佳龍購買計程車廣告誣指為賄選一事提出告訴。李坤城指出,詹、葉2人的謠言已經造成嚴重傷害;李晏榕強調,競辦7日已清楚以新聞稿說明與計程車之廣告契約始末,但詹、葉兩人仍置若罔聞繼續惡意於網路及媒體散佈不實指控林佳龍賄選,因此要以訟止謗,提出「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告訴。

李坤城表示,來到新北地檢署是要針對詹江村和葉元之提出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訴,連日來林佳龍競辦已經清楚說明,有關競辦與計程車業者是付費競選廣告,要求計程車業者必須將廣告貼好貼滿才算符合契約,如果沒有就是屬於違約,已經講很清楚了,有任何個人或單位再把這件事情說成是賄選的話,就要提出告訴。

李坤城說,很遺憾競辦清楚以新聞稿回應,隔天更召開記者會說明,詹江村和葉元之2人仍繼續抹黑造謠林佳龍賄選,如同馬克吐溫的名言「當真相還在穿鞋,謊言已經跑遍了全世界」,他們意圖造謠抹黑林佳龍,雖然葉元之今上午開記者會刻意閃爍其詞,但昨天的記者會傷害已經造成,今天特來地檢署提起告訴。

李晏榕:林佳龍無法管控司機如何執行契約

李晏榕說明,上周末網路上開始流傳3段影片,內容是計程車司機討論是否要貼廣告的對話,因此林佳龍競辦就在7日發新聞稿澄清,強調林佳龍跟計程車司機簽有廣告協議,要租用車體作為廣告使用,至於他們如何執行契約,林佳龍作為承租人無法去管控,如果有違約事實,林佳龍競辦會確認是否有違約狀況,進行民法相關處理。

李晏榕指出,在林佳龍競辦發出新聞稿後,詹江村、葉元之2位國民黨籍議員,在知道林佳龍辦公室有合法契約關係下,還發出不實指控說「林佳龍賄選」,詹江村透過臉書、抖音和YouTube散播言論,葉元之還召開記者會指控假貼廣告真賄選,所以很遺憾今天要以訟止謗,對詹、葉兩人提出《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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