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車「橫擋人行道」檢舉遭拒 發文反遭笑「錯了啦」

檢舉轎車違停人行道,民眾事後抱怨警方「不受理」,怎麼回事?原來是民眾不清楚新規定。當時他看到人行道違停立刻拍照,檢舉休旅車「行駛人行道」,然而警方指出,不只沒有附上動態影像還原,在新制上路之後,「違停人行道」也不屬於民眾可以拍照檢舉的項目,建議直接報警才是上策。

騎樓前這輛休旅車全場最霸氣,橫擋人行道,害所有行人得繞道,自己不尷尬,尷尬的是別人,但有民眾抱怨檢舉無效。

遭擋道店家:「當然是規則是不能停,(但)對交通影響會不會很大,見仁見智,要理想化是絕對不能停。」

實際找到違停地點就在新北市中和這處店家門前,民眾當時是以「行駛人行道」來檢舉休旅車,不滿員警回覆,違規樣態不明確,因此不舉發開罰。

控訴警方不受理,但是去年四月修正道交管理處罰條例之後,違停人行道已經不屬於民眾可拍照檢舉範圍,警方指出,民眾用「駕車行駛人行道」檢舉,也沒附上動態影片舉證,難以認定,駕駛開上人行道。

路過民眾:「他其實很不應該,(但)要檢舉是不會去檢舉。」

附近店家:「大部分啦,因為要拿個東西,卻沒有地方停,他(人行道)設計這樣怎麼停,都是(停)一下下,大家都知道會拖啊,會拖吊。」

路過民眾:「路線也影響到,我們走路也影響到,尤其是老人家有輪椅的話,(那你知道現在要怎麼樣檢舉嗎),不知道欸...打給警察局嗎。」

叮咚叮咚,答對了,發現有車擋住人行道,影響通行就和黃、紅線違規停車一樣,直接打110,交由警方處理就好。除非是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等,這些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項目才能拍照檢舉。下回,民眾想整治幫忙交通,先看清楚新規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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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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