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鄭運鵬護航《中介法》 國民黨酸根本「林智堅2.0」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凌濤。   圖:國民黨文傳會/提供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凌濤。 圖:國民黨文傳會/提供

[新頭殼newtalk] 就《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爭議,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鄭運鵬替政策背書「絕對不會影響民眾言論自由 」,因此引來藍營圍剿。國民黨今(22日)也召開記者會批評,鄭運鵬竟為《中介法》護航,根本是表裡不一候選人的「林智堅2.0」。

《中介法》日前掀起輿論反彈聲浪後,國民黨前議員羅智強便在臉書批評,鄭運鵬用「法院沒有資源即時處理網路上每日千萬件的爭議事件」的理由護航中介法,言下之意就是要讓民進黨政府當言論自由的太上皇、凌駕司法,箝制網路上監督政府的言論。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凌濤更指控,鄭運鵬是箝制言論自由的慣犯。回顧過往,2018年12月9日行政院將修正《數位通訊傳播法》,增列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若發現有人在社群網站散播假消息,可要求平台業者查核、下架,否則處以罰緩,鄭運鵬竟稱「業者的利益不應該是國家利益的唯一考量」、「業者當然有義務協助下架」;2020年12月22日對《數位通傳法》是否箝制網路言論自由,NCC召開閉門討論會,鄭運鵬表示「總不能說傳統媒體,永遠在法律上面規範限制一大堆,對網路上面卻沒有辦法來做公平競爭。」

凌濤表示,直到現在鄭運鵬竟還為《數位中介法》緩頰,稱「絕對不會影響言論自由」,鄭運鵬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劣跡斑斑,外表雖是網路友善使用者,骨子裡就是箝制言論自由的白色恐怖,根本是表裡不一的「林智堅2.0」,桃園未來若要發展成自由的科技城,不能走回頭路讓桃園成為言論審查的示範城市,呼籲蔡政府,不應只是暫緩提案,更應立即撤銷《數位中介法》草案。

律師簡榮宗則提到,《數位中介法》管制內容包括選務,若候選人在臉書上發文,中選會認為有問題就加註警語,這樣候選人還要不要選?此外,草案明定「資訊限制令」需法院48小時內裁量,但實務上法院很忙,1、2個月能開庭就很厲害,又如何48小時裁定?總統蔡英文在2013年曾抨擊《電信法》第九條,如今《數位中介法》換湯不換藥,性質甚至更加惡劣,民進黨政府卻想硬推,因此若鄭運鵬支持《數位中介法》也毫不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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